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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煞車痕 算出參考時速

    2008/05/09 06:00

    〔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地上的輪胎煞車痕跡,也能換算出行車的速度,西元1970年代由美國某大學測試出來的換算公式,至今仍廣泛被各國沿用,不過,這項公式僅能換算出「最小的參考值」,資深員警可依據上述公式與豐富經驗,推估出最接近事實的速度。

    台中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該項公式是254乘上煞車痕與摩擦係數,再開根號,就能算出最小的參考時速,其中,一般水泥路面摩擦係數是0.75至0.8,柏油路面約0.75,台灣通常以0.75計算。

    交通隊指出,上述數據或係數,是美國學界實際測試所得,不過,如果不是煞車痕,而是車輛失控的滑痕、摩擦痕或刮地痕,使用的摩擦係數又與柏油路、水泥路不同,但因有諸多爭議,台灣通常儘量不用滑痕、摩擦痕或刮地痕計算速度。

    舉例而言,煞車痕長達30公尺,254乘30乘0.75再開根號,可計算出當時車速最少約75公里,不過,如果該車撞上障礙物,車速就得依損壞程度遞增,例如僅輕微損壞,時速可能80至90公里,嚴重損壞則可能是110至140公里,撞得稀爛則可能超過1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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