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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隨公告地價調降 北市府被疑溢收租金

2018/04/25 06:0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北市今年公告地價比起去年平均調降六.一二%,國民黨市議員戴錫欽昨在議會質詢指出,承租公有房地的廠商使用費也應調降,但市府有八個機關、十五件公有房地承租案未調降,違法溢收,暗槓廠商一四六萬元,對此市府表示,一週內釐清合約內容,依照合約規範來辦理。

戴錫欽表示,依「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市府應向承租人收取房屋使用費及土地使用費,其中土地使用費是用公告地價乘以承租面積,再乘以五%、乘以加成(優惠)比率,那麼公告地價調漲或調降,土地使用費也應調整。

戴錫欽指出,市府溢收一四六萬元,包含十五件承租案,溢收金額最多是文化局的台創中心進駐松菸園區案、溢收八十三萬元,信義區公所在信義公民會館C館公用房地租賃案、溢收十八萬元,產發局在花博天使生活館公用房地租賃案、溢收十五萬元。

戴錫欽說,對於國光客運的公用房地租賃以前年公告地價計收,北捷公司竟回應「是以簽約時的公告地價計收」,但「合約哪條有明文寫以簽約日為準」,捷運公司無法回答。對此,捷運公司昨表示,會依照契約辦理。

財政局:依個別契約處理

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市府各機關簽約時,部分採固定租金,部分依每年公告地價調整,要看個別契約;但戴錫欽強調,這十五案幾乎都是依照浮動地價來調整使用費,要求各單位盡快檢視合約,若有溢收狀況要即刻調整,並回溯到今年的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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