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行政大樓 列市定古蹟
2017/04/20 06:00
〔記者張凱翔/台北報導〕北市文化局昨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討論立法院建築的文資身分,文資委員全體無異議決議,把立法院行政大樓列為市定古蹟、議場為歷史建築。立法院代表總務處副處長周傑還說,因立院附近常發生抗議事件,因此希望連青島東路也一起納入文資保存範圍防止破壞發生;不過文資學者凌宗魁說,文資身分無法抵擋陳抗運動,像總統府、中正紀念堂仍常發生抗議活動,但樂見納入文資保存範圍。
議場列為歷史建築
面向中山南路的立法院行政大樓建於一九二七年,為當時台北第二高女校舍,因仍呈現原女學校之建築特色且保存狀況良好,見證日治中、後期女子中學教育及台灣民主法治的發展,故指定為市定古蹟;立法院議場建於一九六○年,因見證台灣民主發展、具有歷史地位代表性,被指定為歷史建築。
周傑表示,立院長久以來開會空間不足,將來考慮把非文資身分的周邊違章建築如員工福利社拆除,並依文資相關法令開發新的議事空間;此外,立院具有文資身分也不影響和北市換地,目前相關程序已經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就等台北市議會決議。
另外,周傑說文資委員一月十八日來立院會勘時,有建議把作為「陳抗區」的鎮江街納入立院範圍,立院則認為北側青島東路也可一起納入。對此,文化局回應,把鎮江街、青島東路納入文資保存沒有依據,要後續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