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黨政軍投資媒體 將鬆綁
政院拍板「匯流五法」草案
〔記者鍾麗華、陳炳宏、鍾智凱、吳志偉/台北報導〕行政院今天召開總辭前最後一次院會,將拍板「通訊傳播匯流五法」草案。未來對電信及廣電產業匯流將會「管大放小」,新法也鬆綁外資與黨政軍投資媒體。主審政委蔡玉玲表示,「黨政軍條款」將回歸政黨法和政府預算相關法規,「五法是產業法,不應在法條做硬性規定。」
對電信及廣電產業匯流「管大放小」
現行「廣電三法」,包括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是採以業別分立垂直管制;「匯流五法」讓業者可以水平跨網、跨業或是跨境經營。NCC主委石世豪說明,現在全民只要透過網路,都可以是電商、發行者,五法精神就是讓沒有掌握稀有資源者在虛擬世界達到最大自由化。
「匯流五法」包括規範底層基礎建設的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管理平台業者服務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電信事業法,以及內容業者的電子通訊傳播法。
五法也開放外資間接持有無線廣播電視股份不得超過廿%。是否有中資進入媒體的疑慮?NCC法律事務處長葉寧表示,投資規定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中資投資廣電媒體,目前並沒有開放。
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表示,黨政軍條款要整個拿掉而寄託政黨法,但政黨法沒有同步提出修正,顯然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此外,為維護本土文化,政府將持續要求無線廣播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不得低於七成,主要時段也要到五成,未來釋照時,會要求提供本國自製節目規劃方案。公視回應表示主頻播出本國節目比率已逾八成,台視指向來全力配合相關法令,中視回應說,計畫六年投資一百億於自製戲劇。
行政院院會通過「匯流五法」後,將直接送立法院。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強調,新、卸任政府在匯流五法部分沒有對口,行政院提案表達立場,民進黨在國會是多數,在修法階段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