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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促民團訟 向頂新求償先發500元

設籍新北市的民眾,若曾在一O三年十月十日前,購買過頂新及正義公司生產的一百卅項油品,即日起至八月卅一日,可持相關資料向新北市政府登記求償,將可獲得市府先發給五百元賠償金。(記者何玉華攝)

設籍新北市的民眾,若曾在一O三年十月十日前,購買過頂新及正義公司生產的一百卅項油品,即日起至八月卅一日,可持相關資料向新北市政府登記求償,將可獲得市府先發給五百元賠償金。(記者何玉華攝)

2015/03/05 06:00

〔記者何玉華、楊雅民、丁偉杰/綜合報導〕新北市代墊頂新黑心油賠償計畫昨出爐!新北市政府將先發給受頂新黑心油損害的民眾五百元,再向頂新提起團體訴訟求償,消費者即日起可持購買憑證正本,檢具個人資料在新北市政府服務中心或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新北市消保官許宏仁表示,由於代位求償是對頂新提起訴訟,因此憑證必須是發票。

新北市議會二月召開臨時會時,要求新北市政府對受頂新黑心油損害的民眾提出具體補償辦法,昨日由新北市府擬定的「受理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及團體訴訟執行計畫」出爐。

持購買憑證 填寫申請文件

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即日起至八月卅一日,設籍新北市的民眾,在民國一○三年十月十日前,曾購買頂新及正義公司生產的一百卅項油品(依衛福部公告品項),持購買憑證、填寫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書、提供個人相關資料向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各區公所申請,相關申請文件經審查符合團體訴訟求償要件者,市府就先發給五百元,這筆經費將動用第二預備金;相關單據已經建置在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專區」(http://www.law.ntpc.gov.tw/_file/1962/SG/53419/D.html)。

針對新北市的動作,頂新集團昨發表聲明反嗆,該集團所遭遇的油品事件目前尚在法院審理階段,相關事證仍待司法程序確認與釐清,以求逐步還原真相,呼籲政府機關切莫以行政資源煽動民粹,干擾司法獨立審判。該集團謹祈社會各界堅守無罪推定的法治精神,避免未審先判。

其實,新北代墊賠償計畫,並非第一宗。嘉義市早開全國之先,市長涂醒哲今年元月五日宣布啟動第一個由官方受理消費者委託,向頂新、正義、強冠、北海等四家黑心油商索賠的代位求償機制,也是打算先發給參加訴訟市民每人五百元損害賠償金,再代位求償,至今共五百卅三人登記委託;但市府編列的六百九十二萬元預算,卻遭市議會大刀一揮,僅留一千元保留科目,目前僅受理民眾登記,無法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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