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市售BB槍誰管? 消保處指定經部

2014/04/11 06:00

〔記者洪素卿、林詩萍/台北報導〕BB槍有人管了!行政院消保處昨日表示,市售BB槍屬危險性商品,但是目前卻無權責機關管理,連學校周遭商家都可任意販售,造成安全疑慮,特別開會指定經濟部為「市售玩具槍」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儘速建立適用年齡分級管理機制。

玩具槍管理 權責不明

消保處表示,過去對於槍枝和槍形商品管理,區分為「單位面積彈丸動能在20焦耳/cm2以上」的產品屬於槍枝,由內政部警政署管轄;「拋射動能在0.08焦耳以下之槍形玩具」的產品屬於玩具,由經濟部標檢局管理。但如BB槍、空氣槍、瓦斯槍及電動槍等商品,剛好介於這中間,在主管機關權責不明狀況下,業者常遊走灰色空間。

標檢局將朝3方向管理

經濟部標檢局表示,跨部會的分工管理計畫現已執行,商業司將在商品標示法新增針對玩具槍的玩具槍商品標示基準,對於使用年齡及販售地點等制定明確規範,待相關部會修法完成並對生產及銷售業者進行宣導,就可執行。

標檢局官員說,「市售玩具槍」新法上路後將朝3方向進行相關修法及管理:1、根據商品標示法,明確規範業者依相關規定修正商品標示,提供消費者正確標示參閱;2、標檢局將於販賣場所及校園進行宣導;3、標檢局也將依法在市場進行抽驗清查,確保市售產品符合規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