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投入長照 就業獎勵最高10.8萬
2017/06/21 06:00
勞動部新頒布「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作業要點」,失業勞工若到居家服務單位或日照中心擔任照顧工作,符合一定條件,每月可獲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津貼,最長可領18個月,總額最高10萬8000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103年5月起,只要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到照護機構擔任照服工作,就有就業獎勵津貼,配合衛福部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再擴大適用範圍,失業勞工到居家服務單位及日照中心擔任照顧工作,也可獲得就業獎勵。
詳情可就近洽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記者黃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