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前有恙拒住院 郵務士索賠敗訴
2016/08/27 06:00
台中市一家民間郵遞公司的李姓郵務士,前年9月騎機車誤上快速道路,警方攔下時中風癱瘓,勞動部認定李男中風屬於職業疾病(過勞),家屬遂控告郵遞公司索賠297萬元,不料,台中地院調閱病歷,卻發現李男中風前約1個月,就有「肢體無力、中風症狀」,卻以要工作為由拒絕住院。台中地院推翻勞動部認定,認為李男中風屬於一般疾病,不是職業疾病,據此判決李男家屬敗訴。
台中地院認為,李男中風前約一個月已有中風症狀,卻拒絕住院治療,中風當天騎機車上快速道路被警察攔下,有驚嚇等症狀,顯示中風是身體痼疾與上述突發狀況引起,與投遞郵件的工作性質無關,判決李男家屬敗訴,公司一塊錢都不用賠,可以上訴。
(記者張瑞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