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照走 強制險將追償1億
2016/07/30 06:00
遊覽車公司面臨賠款 不願回應
〔記者廖千瑩、謝武雄、郭逸/台北報導〕遼寧中客團國道火燒車意外,案情直指司機涉酒駕,外界關切理賠恐生變。由於理賠金包含旅行業責任險、遊覽車強制險及遊覽車乘客責任險等,承保的華南產險、富邦產險和旺旺友聯產險都表示,還是會依約理賠,但因司機酒駕,強制險跟乘客責任險會「賠後追償」,將向被保險人(即遊覽車公司)合計追償一億元賠款。
火燒車意外造成廿六死,中客家屬與保險公司已確認的理賠金包括旅行業責任險兩百萬元、遊覽車強制險兩百萬元、遊覽車乘客責任險兩百萬元、遊覽車乘客運送險(全部乘客共一千六百萬元,每名乘客約六十四萬元);其中除了遊覽車乘客運送險未確認外,其他三項保險都確定會依約理賠,合計每人六百萬元,若加計遊覽車乘客運送險,則是六六四萬元。
昨天爆出司機酒駕,外界高度關切,司機酒駕是否列為保險的除外責任(保險不賠)?中客家屬與保險公司談好的理賠是否因此生變?
負責承保遊覽車乘客保險的旺旺友聯產險表示,駕駛人酒駕釀成意外,乘客是受害者,依保險契約規定,還是會賠付;且駕駛人受酒類影響加害乘客行為屬賠後追償,因此保險公司會先理賠後,再跟被保險人(即遊覽車公司)追償,目前除了導遊和一名中客尚未和解外,其他理賠都已在進行中。
富邦產險此次承保遊覽車強制險,總經理陳伯耀說,就算駕駛人喝酒,但中客是受害者,保險公司還是會賠,不會因司機酒駕就不賠,但會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跟遊覽車公司追償。
玫瑰石通運公司總經理林靖樺昨晚表示,他不清楚蘇明成酒駕的來龍去脈,不願回應相關理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