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集體食物中毒 中興新村臭豆腐名店公布賠償辦法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中興新村網路臭豆腐名店,爆發顧客消費後上吐下瀉、發燒等情況,上週五縣衛生局公布是沙門氏桿菌引起的集體食物中毒,該店家今天公布賠償辦法,除產品退費外,並負擔醫療費用和補儅撫慰金,有網友肯定店家有具體做法,但也有網友對店家要求提供臉書當日拍照等人、物證方式不以為然。
中興新村這家網路臭豆腐名店,上月27、28日前來消費的顧客,陸續出現上吐下瀉、腹痛、發燒等症狀,有人在臉書PO文探詢後,相同症狀者相繼發聲,南投縣衛生局見情況嚴重,展開調查,也讓有同樣症狀的民眾登記,共有189人登記,其中有多人住院。
當日食品全數售完,因此僅能採店家、顧客等相關人員檢體,及店內外飲水的水源,並調閱住院病患的醫院病歷資料。
由於情況複雜,且無留存當日食品可供檢驗,衛生局在各種檢驗報告出爐後,請專家學者進行判讀,最後把矛頭指向沙門氏桿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結果並上週五傍晚公布,並移請地檢署偵辦。
該店業者上週五晚間即在臉書粉絲團聲明,表示願意賠償,今天也以一只退貨聲明,說明賠償方式、受理時間和聯絡電話。
店家在聲明中對食品事件造成社會大眾、政府主管機關和員工的不安與困擾,致上萬分歉意。業者也表示,該店出售的臭豆腐、豆花和紅茶3項商品接受退費,退費機制分依消費金額全額退費、持醫療收據證明賠償醫療費用,以及撫慰金600元(住院依實際情形酌增)等3種。
店業也聲明,消費者須提出人證、物證或其他證明,例如購買證明、醫療紀錄、當日臉書拍照或監視錄影證明,另也可自行舉證。
網友對店家的賠償聲明,有肯定和支持的,要業者繼續加油;但也有不少認為賠償金額不能店家「說了算」,因生病而無法上班被扣薪水的,也應一併賠償,且撫慰金600元也太少了。還有網友對在臉書拍照打卡當人物證一事不以為然,因為老人家沒有拍照打卡PO臉書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