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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法將決戰!家長團體10萬份連署籲處理不適任教師

教師法修法下週將決戰!包括全志盟、台家盟、全家盟等家長團體及全校協、人本等公民組織,串聯提出10萬多份民間連署,要求加速通過政院版修法,呼籲立委不能忽視民意,儘快處理不適任教師才能救孩子。(全校協提供)

教師法修法下週將決戰!包括全志盟、台家盟、全家盟等家長團體及全校協、人本等公民組織,串聯提出10萬多份民間連署,要求加速通過政院版修法,呼籲立委不能忽視民意,儘快處理不適任教師才能救孩子。(全校協提供)

2019/04/10 09:3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師法修法下週將決戰!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下週審議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法草案,包括全志盟、台家盟、全家盟等家長團體及全校協、人本等公民組織,串聯提出10萬多份民間連署,強調不適任教師問題,已經造成巨大的民怨,要求加速通過政院版修法,呼籲立委不能忽視民意,儘快處理不適任教師才能救孩子。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理事長、拓展文教基金會榮譽董事長吳福濱強調,不適任教師是幾十年以來揮之不去的家長和學生夢魘,中小學教師幾乎「只進不出」,在25萬名教師中,教學不力的不適任教師,去年竟只處理13位、占比0.006%,許多不適任教師仍然在教育現場,成長中的每一個孩子都可能是受害者。

民國88年制定教育基本法,清楚定位學生是教育的主體,校長(行政)、教師、家長共同參與學校運作,但民國84年通過的教師法,有關處理不適任教師的第14條規定,卻訂定超高門檻,並由教師主導處理不適任教師,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流程非常漫長,就算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察覺期、輔導期、評議期、審議期,申訴期,加上被調查對象技巧性抵制,最後的再申訴、行政救濟,要解聘一名嚴重的不適任教師,平均要花6到10年時間;吳福濱表示,如果情節較輕,送進考績委員會,往往基於同事情誼,師師相護而輕輕放下。

吳福濱表示,長期在教育現場觀察到的現象,高社經地位家庭的孩子,通常可以較早發現問題,透過補習或轉校來因應各種體罰、性侵及各式「教學不力」現象,可怕的是社經地位較低家庭的孩子,所受到的影響,往往既深且遠一生受害。

性侵學生的狼師屢見不鮮卻也無力解決,監察院的調查、家長團體抗爭及社會公民團體的強力反彈,民國98年終通過狼師條款,性侵狼師通報後,必須一個月內處理解聘,才維護了學生的基本人權,吳福濱直批,其他13次修法卻從未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形成大多數優秀老師和少數不適任教師吃大鍋飯的現象,優秀教師和教學不力教師領同樣的薪水,形成不良教師混得越久薪資越高不合理現象,民國100年教師團體力爭組織工會修教師法,立法院只通過擴權條款,卻錯放過「部、師、親」三方協調同意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條文。

吳褔濱表示,今年政院版草案是遲來的正義,至少已跨出第一步,希望立院審議教師法修正草案,能依憲法位階的教育基本法精神為本,學生是教育的主體,確保學生學習權益,並且有效提升教師專業,讓教師職業得到社會認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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