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中客攜帶火腿腸入境 拒繳20萬罰金遭遣返
中國籍石姓婦人攜帶火腿腸入境,拒繳罰金遭遣返。(記者洪臣宏翻攝)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1名中國籍石姓女性旅客今天從高雄小港機場入境,遭查獲攜帶豬肉成分的火腿腸,石婦拒絕繳納20萬元罰金,裁定遣返。這是防疫非洲豬瘟新措施實施以來,第2起拒絕繳罰金遭遣返案例。
石婦(約50多歲)是搭乘中國航空MU2945班機,今天上午8時從南京起飛,上午10時抵達高雄,防檢櫃台查獲她攜帶0.08公斤的火腿腸,告知違反台灣防疫規定,必須處以20萬元罰金,但石婦拒絕繳納,防檢局拒絕石婦入境,並移請移民署進行遣返作業,已經安排今天夜間6時35分航班遣返。
防疫新制25日上路,當天傍晚一名中國籍張姓男子是從香港攜帶含豬肉成分的火腿腸,搭機抵達高雄機場,沒有主動申報而被裁罰20萬元,當場未繳清罰款立即被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