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超人來了!彰化宣導兒童權利公約 卡通短片首播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今天發表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短片,詮釋兒童有其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及受保護權。(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有鑑於兒虐事件層出不窮,駭人聽聞情節越來越多,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今天發表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短片,約5分10秒的卡通動漫影音,表達聯合國擬訂CRC的4大原則,兒童有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及受保護權,家長及大人一旦觸犯CRC,將會回歸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法)刑事罰則。
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黃麗絹表示,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目前已有196個締約國家,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應世界趨勢都努力推動這項保護兒童的法條,所以,國內於2014年6月4日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以此貫徹兒童權利公約。
黃麗絹指出,兒童權利公約主張小孩子有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及受保護權,任何人違反這4大原則其中一個原則,就會觸犯兒少法第49條相關規定,若涉及遺棄、身心虐待等不正當行為,會被依違反兒少法第97條規定,被處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罰鍰,還會被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社會處委由民間業者製作宣導短片,短片今天在縣府首映,影片中以卡通動漫CRC超人,介紹CRC保護對象為18歲以下青少年及兒童,由大人疏於照顧讓小孩子遭受人身安全和大人帶生病的小孩子看病打預防,帶出兒童生存權;由大人不該只重視小孩子學業成績,忽略孩子真正興趣,帶出須平等對待小孩子的發展權;由大人須尊重孩子表達意見的參與權,以及由小孩子受同儕取笑遭到語言霸凌,帶出兒童受保護權。
為強化民眾遵守兒童權利公約的觀念與必要性,社會處將此宣導短片PO在縣府官網及YouTube等網路平台,未來也將廣發給學校、社區、社福團體等,提高民眾對兒童權利公約的認識,行動實踐愛護兒童、保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