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縣核准設置移動式火化車 議員憂淪為毀屍滅跡工具
針對南投縣政府核准移動式火化車設置許可,議員張志銘今在議會定期會衝至民政處長吳燕玲面前表達不滿。(記者張協昇攝)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針對南投縣政府核准移動式火化車設置許可,議員陳翰立、張志銘及許阿甘7日在議會定期會質詢表示,移動式火化車依規定只要在公墓、殯儀館及納骨塔等殯葬設施處就能運作,未來等於開到那裡就燒到那裡,不但難以管理,擾亂民心,也可能被歹徒利用毀屍滅跡,要求撤除許可。
陳翰立、張志銘指出,縣長林明溱信誓旦旦表示不會在竹山鎮設火葬場,惟縣府卻暗中核准設置移動式火化車,且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火化車可在公墓、殯儀館及納骨塔等合法殯葬設施處運作,也就是說未來縣內所有公墓都可能成為臨時火葬場,這部移動式火化車開到那裡就燒到那裡,這跟在竹山鎮設置火葬場有什麼不一樣?
許阿甘也表示,移動式火化車可在縣內各鄉鎮市公墓到處移動焚燒遺體,勢必比火葬場更難管理,不但有空污問題,也擾亂民心,屆時運作時恐引發各地民眾抗爭,且萬一遭歹徒利用,更可能成為毀屍滅跡的最佳工具,雖說火化車啟用還得經縣府進一步核准,但這就像蓋房子一樣,縣府既已核發建照,哪有可能不核發使用執照?其實縣府當初就不應該核准設置許可。
縣府民政處長吳燕玲則表示,由於興建火葬場過程往往遭民眾強烈抗爭,因此內政部才會修法推動移動式火化車,可解決現有火葬場之不足,惟該案目前仍僅止於核准設置許可階段,未來包括設施都須經縣府檢查核准才能啟用,行經路線及預定停留時間也要報縣府核備,不是核准設置許可就能運作。
南投縣政府核准移動式火化車設置許可,議員許阿甘憂心若管理不當,恐遭歹徒利用毀屍滅跡。(記者張協昇攝)
針對南投縣政府核准移動式火化車設置許可,議員陳翰立7日在議會提出質詢。(記者張協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