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遵守「四不二記得」 避免火燒祖先
清明掃墓祭祖,消防局呼籲民眾遵守「4不2記得」,避免引發火災。(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清明掃墓,雲林縣消防局今呼籲民眾掃墓時謹遵「4不2記得」,減少火災發生,禍延祖先或是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
消防局長戴天星表示,民眾清明掃墓用火時一定要「4不2記得」,「4不」為「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飛揚冥紙、「不」燃放爆竹,「2記得」是「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
雲林縣政府服務祭祀祖先民眾,連假期間將在縣內各鄉鎮市共34處公墓,設置清明掃墓服務站,提供除草整理環境、塔位查詢、協助焚燒金紙等便民措施;另清明節當日消防局會在服務站進行防火安全宣導,並派駐消防車於墓區進行巡邏,民眾安全又安心的祭祖追遠,也呼籲民眾切要小心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