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節目廣告置入太明顯 民視遭罰40萬

NCC針對民視去年5月16日晚間8點到10點30分播出的「春花望露」節目,明顯廣告置入,開罰40萬元。(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針對民視無線台(主頻)去年5月16日晚間8點到10點30分播出的連續劇節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違反節目與廣告為區分內容,今天依違反廣播電視法第33條規定,集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罰鍰新台幣40萬元。
NCC表示,該案是接獲民眾申訴,由於涉及節目與廣告區分、置入需要價值判斷,所以需提報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才會至今始決議處理。
NCC表示,該節目場景中,明顯使用特定廠牌的紅茶,招呼大家飲用,並安排選購機車時,明顯展示特定廠商的機車,有明顯置入的劇情,委員會在討論廣電三法的關於節目廣告置入相關法規後,決議依法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