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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里、鄰長應比照公務員有年終獎金

桃園市長鄭文燦認為里、鄰長都應該有年終慰問金。(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長鄭文燦認為里、鄰長都應該有年終慰問金。(記者謝武雄攝)

2017/01/14 18:37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內政部將於16日邀請全國各縣市民政局長開會,討論里、鄰長年終獎金問題;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表示,市府的立場是「應該編列、全國一致」,里長是民選,究竟是公務人員、民意代表還要討論,但無論那一種定位,都應該有年終慰問金,至於中央、地方分攤比例可以協商;鄰長部分,由於鄰長沒有薪水,可以用定額慰問金方式補助。

鄭文燦今天參加桃園市議員黃景熙寒冬送暖活動時說,里長可以執行公權力,代辦政府業務,性質是公務人員,但因為是民選產生有任期制,如果是民選公務員就要有撫卹、保險、年終慰問金,所以要比照公務員有年終慰問金,其次是撫卹、保險,桃園市首創里長100萬保險金、150萬互助金,總計250萬元。

鄭文燦表示,桃園市也補助鄰長2500元工作費,因此里、鄰長同時要有年終慰問金,只是鄰長沒有薪水,可以用定額慰問金方式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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