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花種不活 坑穴害人摔 苑裡鎮代要縣府快改善
2016/11/09 16:01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縣政府地政處重劃科102年時,在鎮安宮旁社苓圳兩側種了105棵山櫻花,但是存活低,尤其南側的櫻花幾乎死光,只留下樹穴,苑裡鎮代黃永岡批評縣府,不補植就算了,還留下塌陷的樹穴害人騎機車經過摔倒,已要求縣府半年卻一直沒改善,讓人對縣府效率真的很頭痛。
縣府地政處重劃科則回應,由於之前跟廠商在保固期部份有爭議,所以一直沒有補植,目前將依採購法規定,與廠方解約並處以罰鍰,之後再請工程公司重新設計,目前傾向重鋪柏油改善路面。
黃永岡則批評,如果把路都重新鋪平,之前種下的櫻花豈不是都不能補植,根本是浪費公帑;地政處重劃科則回應,因為會對廠商處罰鍰,所以不會有浪費公帑的情形。
苑裡鎮代會主席洪晃琦指出,社苓圳兩側大約各種了50棵櫻花,但是存活率實在「慘不忍睹」。半年前代表會即行文,要求縣府改善凹凸不平的樹穴問題,但是半年來遲遲沒有回應,公文往返根本是「飛鴿傳書」,效率不彰。
「如果鎮民受傷要求國賠事情就大條了」,鎮代孟文源強調,已經聽聞當地發生多次車禍,主因就是樹穴凹凸不平,才會讓機車、自行車騎士不小心摔倒。孟文源批評,就算縣府地政處無視苑裡鎮代會的意見,至少也應該考量鎮民安全,設置警告標誌,但是幾乎完全被無視。
鎮安宮旁社苓圳問題屢次引起地方反彈,地方里民大會多次批評此事,縣府日前一度表明要在春天補植,但是被園藝專家打臉指出,山櫻花屬落葉性喬木,每年冬至前後半個月內最適合種植,這個時間是櫻花發芽前、落葉後,比較適合,不少民眾因此批評縣府根本是不懂還裝懂,難怪櫻花種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