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市民去年家庭收支 每戶所得、自有住宅比例均上升

台中市平均每戶所得增加,也帶動商業發展。(記者張菁雅攝)

台中市平均每戶所得增加,也帶動商業發展。(記者張菁雅攝)

2016/09/06 15:01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主計處今天公布104年台中市民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為116.9萬元,較103年上升1.45%,比全台平均值116.7萬元略高;貧富差距為5.42倍,則低於全台平均值6.06倍,顯示台中市貧富差距情況較為輕微。此外,104年台中市擁有自有住宅家庭占全體家庭比例為85.9%,也較103年增加0.27%。

主計處表示,104年台中市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總計為116.9萬元,較103年的115.3萬元增加1.6萬元,成長1.45%,也較全台平均值116.7萬元高出2000元。而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支出)為97萬元,較103年95.6萬元增加1.4萬元,成長1.52%;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31.2萬元,較103年的30.3萬元增加9000元,成長2.83%。

此外,若將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按戶數分成五等分,104年台中市最高20%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193.3萬元,較103年的184.8萬元增加4.6%;最低20%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則為35.7萬元,較103年的35.9萬元減少0.56%。

由於低所得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減少、高所得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增加,所得差距倍數由103年的5.15倍增至5.42倍,擴大0.27倍,但低於全台平均值6.06倍,顯示台中市貧富差距情況較輕。

主計處指出,104年台中市擁有自有住宅家庭占全體家庭比例為85.9%,較103年增加0.27個百分點,且平均每戶住宅建坪(含車位、走廊、陽台等)為51.02坪,較103年的50.95坪增加0.07坪。

主計處表示,這次調查以居住於台中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個人及其家庭為對象,104年現住家庭戶數92萬195戶為抽樣副母體,採用「分層二段隨機抽樣法」,抽取樣本2000戶,並進行實地訪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