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家庭支配所得 高出全台平均1.4倍
台北市主計處統計,2015年台北市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31.4萬元。(記者黃建豪攝)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台北市主計處進行家庭收支訪問調查,發現2015年,台北市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31.4萬元,不僅續居全國各縣市之冠,更是全台平均96.5萬元的1.4倍。
主計處統計,104年台北市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31.4萬元,較103年129.3萬元增加2.1萬元,增加1.7%,其中消費支出及儲蓄為100.6萬元及30.8萬元,較103年分別減少0.8%及增加10.7%。
若就消費結構觀察,台北市家庭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占消費支出29.8%為最高,食品及非酒精飲料支出占14.8%%次之,醫療保健支出占12.8%居第3 位。再就近5年觀察,由於市民搭乘大眾運輸增加、少子化現象,使得交通支出及教育支出五年來皆減少0.6個百分點;另市民對於醫療保健觀念提升、重視休閒活動程度提高,使得醫療保健支出及休閒與文化支出均較5年前增加0.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