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時期幫蓋蓄水池卻沒列冊 農民領嘸使用許可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20年前省府補助蓋農用蓄水池,卻因當時沒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新北市八里一位莊姓農民近日恐面臨6至30萬不等罰緩,農民大嘆因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找不到相關造冊資料,導致新北市府也無從核發許可,整件事成了「無頭公案」,沒人能負責。水保局台北分局與市府回應,將安排現場,盡速認定蓄水池是由哪個單位補助施作。
八里荖芊里、米倉、埤頭里山坡地約20座一百噸的蓄水池,多為民國85至90年間,由當時的台灣省政府補助興建,讓農民灌溉農地用。去年年中,莊姓農民因想要將自己土地上的埤塘廢溜,請市府單位會勘辦理,卻意外被發現農地上有一座蓄水池,經查因沒有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涉有違反農地農用違規行為。
莊姓農民喊冤,「當初政府要送給我們,我們當然很高興」沒有多想,現在突然查起來,卻指是農民自己違規偷蓋,開出勸導單,政府查了整整一年,至今還沒辦法給個答案。
因該農地位於林口特定區計畫內,在範圍內的土地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等行為,違反了都市計畫法第79條,將可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新北市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長張麗珍表示,因莊姓農民一案尚在釐清階段,城鄉局目前只有開勸導單,還沒有進入裁罰程序。
莊姓農民說,雖然目前只有他一人收到勸導單,但附近將近20座蓄水池,等於近20個地主都可能遭殃,有的人已經七老八十,難道還得奔波於各單位找證明?且主責造冊的水保局說「因已過檔案保存期限,無從查閱」,更讓市府跟農民都無所適從。
水保局台北分局副分局長高伯宗回應,因資料已過保存期限,沒辦法調閱,但據退休人員說法,當年水保局並未補助八里地區蓄水池,高伯宗說,當年除水保局,也有經濟部水資局或地方政府實施補助,水保局、新北市府相關單位近日將至八里現勘,才有辦法進一步釐清、認定蓄水池是否為水保局所蓋。
農牧科長張麗珍表示,若水保局能出示蓄水池造冊資料,市府才有憑據核發使用同意書,但假設因年代久遠難以考據,市府也會站在幫助農民的立場,只要水保局認可蓄水池身分,市府就會直接發給農民容許使用同意書。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表示則建議新北市府,應以專案方處理,協助在當年時空背景下在農地上蓋蓄水池的農民,盡速取得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