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檢舉獎金上路7年無人申請 竹縣議員蔡蕥鍹爭取提高獎金
新竹縣議蔡蕥鍹表示,過去未曾有民眾領取過水污染檢舉獎金,為獎勵民眾積極找出污染源,已在議會提案,修法研議加發水污染檢舉獎金。(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水污染等事件頻傳,但新竹縣議員蔡蕥鍹今(8)日表示,過去7年來不曾有民眾領取過水污染檢舉獎金,為獎勵民眾積極找出污染源,已在議會提案,修法研議加發水污染檢舉獎金,鼓勵吹哨者制度,讓民眾和工廠內部自發性檢舉不法情事。
環保局副局長廖瀅瀅表示,新竹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自2017年6月8日公告實施,迄今確實無人申請。但竹縣已訂有特殊或重大事蹟,經縣府審查同意者,獎金核發比率不受各別法規限制,以及檢舉人現為被檢舉對象之受僱人者可得20%等相關規定。
環保局業務科進一步說明,由於水污染檢舉或陳情經常未具體說明污染來源,都是後續該局再去現場查核找出污染源,所以不符合獎勵條件。另也曾經有符合者,通知後未申請。
新竹縣竹北市豆子溪屢傳魚群暴斃及污染情事,而關西鎮鳳山溪去年6月爆發嚴重的水污染事件,沒想到清明連假在渡船頭一帶,又傳出溪面飄浮一層油污。
蔡蕥鍹表示,由於檢舉要成案需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民眾擔心有個資外洩疑慮,導致污染案雖多但成案量偏低,目前竟無人領取水污染檢舉獎金。
其中,空污檢舉獎金成案每案僅300元,無實質有效鼓勵吹哨者檢舉意願。而水污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規定繁複,除檢舉獎金偏低,核發檢舉獎金難度亦甚高,無疑變相降低民眾檢舉意願,助長不法情事。
蔡蕥鍹指出,今年1月已在議會臨時會提案,積極推動環保局擬定更周延的檢舉獎金制度;她強調,縣府除加重裁罰違規業者,更應加發吹哨者檢舉獎金並廣為宣傳,提高民眾檢舉意願。
廖瀅瀅表示,檢舉獎勵金是依實收罰鍰金額再乘百分比,每案罰鍰金額不同,獎金就不同。如廢棄物部分,民眾檢舉且經查證屬實者,以該檢舉案實收金額提撥15%作為檢舉人獎金;空氣污染,民眾檢舉排煙污染車輛每案得領取獎勵金300元;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得依實收罰鍰金額5%至10%為上限核發獎金。但竹縣目前已訂有有特殊或重大事蹟,經本縣府審查同意者,獎金核發比率不受前3項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