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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踢爆警官充當「檢舉達人」作業績?

針對南投縣警察局一名警官遭檢舉扮交通違規檢舉達人,警察局長魏慶賢表示目前查無明確證據。(記者張協昇攝)

針對南投縣警察局一名警官遭檢舉扮交通違規檢舉達人,警察局長魏慶賢表示目前查無明確證據。(記者張協昇攝)

2016/05/26 21:47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警官扮「檢舉達人」?南投縣議員蔡宗智等人,今天在縣政總質詢時指出縣警局一名承辦局長信箱業務的警官,遭檢舉為作業績,疑利用行車紀錄器跟拍交通違規民眾,再透過該信箱匿名檢舉後交由分局開罰,已有不少民眾遭罰,連警察自家人也被拍,引發民怨,要求警察局長魏慶賢調查清楚該警官此舉是否違法?並撤銷輕微違規民眾罰單。

議員蔡宗智、黃文君與洪明科表示,這名警官係警察局局長信箱業務承辦人,卻遭檢舉開著私車利用行車紀錄器跟拍交通違規民眾,包括南投市與名間鄉許多民眾都曾被跟拍並收到罰單,且不乏是輕微違規案件,要求警察局深入調查,偌若這名警官有不法之處,不能護短。

魏慶賢表示,該局日前接獲民眾打110報案電話檢舉此事,經調查,今年1至4月,局長信箱共受理各類檢舉或反映案件800多件,但檢舉人中並沒有這名警官或其妻等家人,惟發現有3個用英文名稱檢舉的電子郵件信箱共檢舉196件交通違規案件較可疑,但無法證明該警官所為。

魏慶賢指出,檢舉案件業務承辦人,依規定可記嘉獎,但半年最多只能記兩次,倘若該名警官真有此行為,確實不當,但因法令並無規定警察不可以當檢舉人,且該名警官也否認有此行為,目前無法予以懲處。

法界人士表示,若該警官是在下班後拍交通違規,且檢舉的時、地、照片都是真的,那就沒有偽造文書等觸法問題。

南投縣議員蔡宗智今天在縣政總質詢時,指縣警察局一名警官扮「檢舉達人」,跟拍民眾交通違規。(記者張協昇攝)

南投縣議員蔡宗智今天在縣政總質詢時,指縣警察局一名警官扮「檢舉達人」,跟拍民眾交通違規。(記者張協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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