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工務局要求建築工地送自主檢核備查
2016/02/18 14:03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0206地震造成南市建築物及相關附屬設施倒塌、損壞嚴重,工務局對於建築工地也不敢掉以輕心,為確保施工中的建築物結構安全,已要求承造人及監造人填具南市地震災害後工程設施簡核表,送至工務局備查。
工務局表示, 依「台南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第27點規定,經中央氣象局發布本市內發生震度四級以上地震,五層樓以上建築工地,應由承造人及監造人填具臺南市地震災害後工程設施簡核表,並送該局備查。
工務局表示,特別要求施工中五層樓以上建築工地,應由監造建築師、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負責人,負責工地內已澆置混凝土、模板支撐、已完成之結構體、鋼構工程、塔式吊車、施工架、鄰時支撐或構台等項目進行損害項目檢核,並評估後續補強、敲除重作或請專業團體協助檢測的後續處置,以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