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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頻傳 公路總局首度召聯結車司機重訓

聯結車司機召訓分類。(公路總局提供)

聯結車司機召訓分類。(公路總局提供)

2016/01/06 15:18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鑑於近來國內陸續發生多起聯結車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去年5月台中沙鹿發生聯結車疑煞車不及衝撞26汽機車釀3死5傷慘劇,為讓駕駛人藉由教育訓練提升駕駛技能及道德,以維護自身與用路人安全,公路總局在今年6月底前展開首次聯結車司機召回重訓。

公路總局表示,重訓標準是針對近3年駕駛聯結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16、17款超速或低於限速、輪胎機件脫落與胎紋深度不足、第40條超速、第53條闖紅燈、第54條鐵路平交道違規、第62條肇事違規等之聯結車職業駕駛人辦理道路交通安全專案講習,預計召訓約9300人,並將以違規次數較多者為優先召訓對象。

聯結車職業駕駛人參訓地點為各區監理所(站),訓練課程4小時,包括新修訂交通法規、安全防衛駕駛、肇事預防與處理、聯結車常見違規態樣分析及車輛設備介紹等課程,除能夠讓該等職業駕駛人瞭解最新的交通法規規定外,更進一步使其瞭解安全駕駛各種要領,強化駕駛人之道路交通安全知能與駕駛道德素養。

公路總局強調,經通知召訓之聯結車職業駕駛人,應依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經通知講習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者,駕駛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罰新臺幣1,800元,而聘僱之汽車運輸業者,則依公路法處罰新臺幣9,000至9萬元,請各經召訓之職業駕駛人收到講習通知單後,按時到監理所(站)到訓,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各區監理所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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