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下半年15件網售隱形眼鏡 最高可罰15萬元
2015/12/07 11: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販售醫療器材須有許可證,而隱形眼鏡屬於第2或第3級醫療器材,《藥事法》規定不得透過網購或郵購販售,但台北市衛生局下半年稽查發現仍有15件隱形眼鏡在網路販售,違法販售者可依《藥事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北市衛生局食藥處技正李慧芝表示,衛生局有專人過濾商品網頁,今年下半年間,分別於露天拍賣查獲8件、奇摩拍賣2件、shop2000有1件、蕃薯藤天空部落格1件、Pchome商店街1件、痞克邦部落格2件違法販售隱形眼鏡,已要求網路業者刪除違規網頁。
台北市衛生局也表示,違規販售隱形眼鏡可依《藥事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而未經核准違法輸入隱形眼鏡,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