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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空頭法案 避免長照淪為人間煉獄!

2015/05/06 14:32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針對今天下午立法院黨團將協商討論「長照服務法草案」,民間團體剛剛發出聲明表示,草案第15條、第22條「長照服務法草案的內容,多與執行中的長照計畫差異不大,卻偷渡開放業者營利的條文,與不穩健的財源規劃,將難以減輕民眾長照重擔、繼續擴大社會不公。」民間團體並呼籲,「優先落實人民受照顧的權益及服務人員的勞動權益,而非優先開放業者營利。」「應有充足的財源規劃,避免長照服務法變成沒用的空頭法案。」

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聯盟、台灣失智症協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下午發出聯合聲明表示,長照服務法草案第22條僅規定,除「經營住宿式服務的長照機構」須進行財團法人登記外,其他類型的長照機構不須依此規定,社區中的日間照顧中心、居家護理、居家服務等,未來通通可以合法營利。

民間團體呼籲,政府必須落實服務訂價,底層勞工才不會被龐大的長照費用壓垮;也需確實保障長照服務人員的勞動權益、家屬安心喘息空間,聲明中也指出,如政府讓業者拿社區及居家服務營利,卻無法讓民眾負擔得起合適的服務,那即使長照服務法通過了,民眾還是難以安心面對晚年生活。

另外,針對財源部分,衛福部估計,未來政府開辦長照保險,第一年需要至少600億元,其中包括長照服務法第15條裡面的5年90億元長照基金,以及長照保險開辦後經費;其中長照保費由雇主負擔6成、民眾3成、政府1成,但但工商團體反對負擔6成保費。

公部門總共須負擔36%約217億元,政府財主單位已表明,公部門須負擔的217億元根本編不出來,長照保險可說財源盡失。

民間團體呼籲,立法委員們在長照服務法草案進行最後協商時,務必要求行政部門拿出負責任的財源規劃,並推翻業者營利的條文,否則等於國家宣告長照公共化無望,業者長驅直入謀利,將來人民的選項只剩下昂貴的長照商品,多數家庭的長照圖像淪為人間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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