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被抓 「一億元代價」換免刑
花1600萬買毒 供調查官立功
〔記者黃佳琳、林慶川/綜合報導〕本報昨天獨家報導高市調查處有調查官與毒販勾結,疑藉此詐領約五十萬元的破案獎金及績效考核,高雄地檢署證實此事,並透露游姓毒販去年被查獲四十一公斤的K毒,為了爭取「免刑」,自爆黑市價格超過一億元的安毒線索給蔡姓調查官,獲法官依證人保護法規定,今年八月判游男免刑。
雄檢指出,依「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若犯罪者供出犯罪的前手、後手或相關犯罪之網絡,檢方可向法院爭取判決免刑。檢方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未來一旦發現蔡、游合謀以使游男獲得免刑的新事證,可向原審法院聲請再審,以阻游嫌逍遙法外。
調查局昨表示,將配合檢方偵辦,也盼儘速釐清真相,毋枉毋縱。
自爆毒品線索 黑市價一億
雄檢查出,去年三月,四十四歲游嫌因運輸四十一公斤的K他命被查獲,面臨七年以上重刑,游嫌想免於坐牢,向蔡姓調查官(四十七歲)自爆有黑市價格超過一億元的安毒線索。
實際上,這批安毒是游嫌自己花一千六百萬元從中國走私來台,專供蔡員破案,形同游嫌花錢買到免坐牢的機會。
雙方勾結 一領獎金一抵罪
蔡員到案後否認涉案或勾結毒販,被檢方諭令十萬元交保,但游嫌已被檢方聲押獲准。檢方正釐清兩人是否合謀,找知情的曾姓癌末患者共演「假緝毒、真詐領」的毒品案,讓調查官獲取約五十萬元破案獎金及績效考核,游嫌則圖獲得免刑。
調局:配合偵辦 毋枉毋縱
利用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減輕刑責或免刑,並非首例,高雄檢院前年偵辦高雄海關集體收賄案,就有涉賄海關人員供出犯罪組織的網絡圖,最後獲高雄地院法官依證人保護法輕判。
九十三年,有毒蟲幫忙運送總重一.三公斤四塊海洛因磚,被捕後供出貨源,並協助誘出貨主,使檢警調再緝得總重二.五公斤的七塊海洛因磚,依毒品條例規定,運輸第一級毒品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名毒蟲因適用證人保護法,獲輕判為九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