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通姦除罪化 廢62年法律
南韓演藝圈曾傳出多起通姦風波,知名女演員玉素利因和義大利主廚外遇遭同為演員丈夫朴哲控告通姦。圖為玉素利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聆聽判決後步出法院。(法新社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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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俞智敏/綜合二十六日外電報導〕南韓憲法法院二十六日裁定,國家用法律來處罰通姦行為已侵犯公民基本權利,通姦罪在憲法法院作出違憲裁定後立即失效,南韓自一九五三年施行至今、已有六十二年歷史的刑法第二四一條通姦罪就此被廢除,南韓保險套龍頭業者Unidus Corp.在首爾股市的股價則應聲大漲十五%,以三一二○韓元漲停作收。
憲法法院:通姦罪侵害公民權
南韓憲法法院九名大法官二十六日是針對十七件通姦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並以七票贊成、兩票反對的比數裁定,刑法第二四一條的通姦罪違憲。大法官在裁決書中指出,即使通姦行為應受道德譴責,但國家權力不應涉入個人的私生活,通姦罪有違「禁止過度」原則,侵害了公民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
在憲法法院作出通姦罪違憲裁定後,二○○八年十月三十日憲法法院宣判有關規定合憲後,因通姦嫌疑被起訴或被判刑的五千餘人將可免受法律制裁。
南韓是全球少數仍把對婚姻不忠視為刑事罪行的非穆斯林國家,根據刑法第二四一條規定,有配偶的通姦者和通姦對象,均可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姦罪存廢問題數十年來一直在南韓社會引發激辯,支持者主張通姦罪可保障一夫一妻制和女性權利,反對者則主張通姦罪侵害性自主權和個人隱私。
通姦罪立即失效 5千人免訴
南韓憲法法院先前曾分別於一九九○、一九九三、二○○一及二○○八年對通姦除罪化進行審議,二○○八年一案是由被前夫控告通姦的韓星玉素利(Ok So-Ri)所提出,但都未獲得大法官支持作出通姦除罪化裁定,玉素利後來被判刑八個月、緩刑兩年,演藝事業受阻而躲至台灣。玉素利後來向憲法法院要求裁請通姦罪違憲,成為請願先鋒。過去六年間,有近五千五百人因通姦罪遭正式起訴,光去年就有近九百人。
但因通姦被起訴人數持續減少,被判刑確定入監服刑的案例也愈來愈罕見,過去六年只有二十二人因此入獄,這也反映出韓國社會風潮已有所轉變。就連原本支持通姦罪的保守公民團體如「健康家庭」等也坦承,通姦雖應受譴責,但把通姦納入刑法在現代社會已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