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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度聲押許金龍 檢方逆轉勝

法官認定許金龍有滅證事實,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法官認定許金龍有滅證事實,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6/10/01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檢、調偵辦「百尺竿頭」收購樂陞股票涉內線交易、詐欺案,台北地檢署聲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歷經三度抗告、高等法院三度撤銷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昨凌晨三點半終裁定羈押禁見許金龍;關鍵證據是檢調還原許的手機,逮到許案發前後刪除多通電話、微信、VIBER的通聯紀錄,法官認定許金龍有滅證事實,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刪通聯紀錄 有滅證事實

台北地院前天下午二時起召開第四度羈押庭,經十三個半小時漏夜開庭,直到昨晨做出裁定。後來許金龍雙手上銬搭上北檢囚車,媒體高聲詢問「要不要抗告?」許金龍沒有回應,快步上車,律師陳文禹說將會與許金龍討論是否抗告。

最關鍵的新事證,是檢察官成功還原許金龍手機, 發現今年九月十七日、 廿三日有兩通對話紀錄,九月四、七、九日許也有多通撥打或接聽日本、中國的通聯紀錄被刪除,他的微信、VIBER通訊軟體、語音信箱也有多通對話紀錄被刪除。檢察官提出還原後的證據,法官因此認定許的滅證事實明確,許金龍雖辯是因收購案失敗,才打去中、日處理危機,但法官認為這並非須刪除通聯的合理理由,不予採信。

堅不認罪 稱檢構陷滅證

許金龍在庭內堅不認罪,批評檢調逮捕不合法,違憲拘束他的人身自由,又違法羅織構陷他刪除通聯紀錄,還「民粹辦案」拿名嘴提的問題質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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