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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105公頃保護區解編 陳金德:長年誤植保護區

羅東都市計畫周邊105公頃保護區禁建51年,今天內政部通過解編。(記者簡惠茹翻攝)

羅東都市計畫周邊105公頃保護區禁建51年,今天內政部通過解編。(記者簡惠茹翻攝)

2018/01/16 20:31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羅東都市計畫周邊105公頃保護區禁建51年,今天內政部通過解編,跨及羅東、五結與冬山三鄉鎮,將以「區段徵收」開發,地主發回率為40%,開發經費50億元左右。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強調,保護區當初為誤植,為了建構南北水網、保障民眾權益,因此爭取變更。

建設處長林國民表示,「羅東都市計畫工業區保護區變更案」今天經內政部督設計劃委員會審議通過,訂正計畫範圍內的保護區為農業區,並附帶同意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和住宅區,總面積為105.0644公頃。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強調,解編保護區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羅東治水問題、解除保護區不能開發的窘境,保障民眾權益,並建構美麗具有韌性城市的新羅東。

建設處指出,羅東都市計畫外圍約105公頃土地在民國55年被「誤植」為保護區,造成羅東都市計畫推動陷入難解的困境,去年12月行政院長賴清德來訪時,代理縣長陳金德也力爭變更,該計畫區內影響地主共1371人,其中私有土地占93%,現況作為住宅或商業使用為10%、荒地60%、農業使用為25%。

陳金德解釋,大家看到保護區以為是很沉重的問題,其實「保護區」是因為兩次誤植,民國55年因為計畫書圖不一致,當初現況是農業用地,可是都市計畫圖寫成保護用地,民國60幾年又把保護用地寫成保護區,結果沒有經過提案變更就變成保護區。

「以護城河概念排水。」工務處長陳春錦表示,羅東到現在還會淹水,是因為外面排水會透過5條排水路線進到羅東市區,為了解決淹水問題,需要在外圍建構南北水網,排除羅東外圍的水,不要讓外面的水進到市區,羅東下水道系統再收集自己本來的水加以排除。

今天內政部審議通過變更,陳金德說,宜蘭縣政府向內政部承諾,會將公共設施面積提高到50%,保護區內大部分用於南北水網的建設,還有設置滯洪池、滯洪公園等等,採取生態工法施作,由於過去擴大羅東都市計畫案與保護區100公頃重複,縣府也正式承諾不再辦理該計畫。

立委陳歐珀指出,去年10月偕同宜蘭縣議員劉添梧、張秋明、薛呈懿、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及鄉親前往內政部,希望早日審查通過予以解編,未來整體大羅東防洪治水計畫所需經費龐大,將會協助宜蘭縣政府向中央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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