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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公款出唱片 星國歌手何耀珊夫判有罪

何耀珊二○○六年發行專輯「收穫」。(取自網路)

何耀珊二○○六年發行專輯「收穫」。(取自網路)

2015/10/22 06:00

〔編譯顧佳欣/綜合報導〕新加坡最富有教會之一「城市豐收教會(City Harvest Church)」創辦人康希涉嫌挪用款項支持歌手妻子何耀珊發展事業弊案歷經兩年審判,廿一日康希等六名被告在失信、濫用款項、作假帳等罪名成立,刑期將於下月宣判,其中失信最高可判處二十年、作假帳最高為十年,被告目前皆交保候傳。何耀珊則表示對結果失望,呼籲信眾繼續為六人禱告。

以買債券為名 挪用教會三億公款

該案審訊時間前後長達一百四十天,也是星國歷史上審訊期最長的刑事案件之一。檢方陳述,二○○七至○八年,康希與五名下屬挪用星幣兩千四百萬元(約台幣五億五千萬元)的「建堂基金」購買債券,但事實上並無此筆交易,其中星幣一千三百萬元(約台幣三億零兩百萬元)則用於支持何耀珊在○二年開始的「跨界計畫」,推出英文福音唱片。

此筆款項遭到教會會計質疑後,康希等人只好再挪用星幣兩千六百萬元(約台幣六億零四百萬元)假裝債券被贖回。事件一二年爆發以來,康希始終強調沒有偷竊或欺騙以獲取不義之財,受到大批信眾力挺。其餘五名被告則是陳一平牧師、時任管委會成員林嶺恆、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和教會前後兩任財務經理黃玉音和陳紹雲。

星國國家法院法官施恩奇在判決中表示,並不相信被告認為何耀珊的唱片會帶給教會收益,「認為這張在美國的唱片會賣超過二十萬張不切實際,這只是把錢移到何耀珊唱片公司Xtron的藉口。」施恩奇說,這是虛假投資,雖相信五名下屬皆聽從康希指示辦事,但無論動機是否良善、對上司信任有多深,都不能倖免於罪,「他們明知那是錯的,卻說服自己在道德與法律上可以接受」。

被判罪名成立時,被告皆神情凝重,康希一直低著頭,陳紹雲落淚,何耀珊則低頭看手機。陳紹雲、黃玉音以星幣七十五萬元交保,康希等保釋金則是星幣一百萬元。原告被告雙方需在稍後提交判刑提議,法官擇日再判,而周英漢則透露有意上訴。

城市豐收教會是星國最有錢的教會之一,當地約有三萬名信徒,台灣、澳洲以及東南亞包括馬來西亞、印尼、印度等擁有四十八間支會。而現年四十三歲的何耀珊○二年出道,在台灣發過五張專輯,於中國也有一定知名度。判決後她在臉書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將會向各自的律師徵詢意見,呼籲大家繼續為六人禱告。

新加坡歌手何耀珊夫婿、星國最富有教會之一「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涉嫌挪用教會公款資助何耀珊歌唱事業,二十一日與其他五名被告遭判決失信、濫用款項等罪名成立。左圖為何耀珊與康希二十一日抵達法院。(法新社)

新加坡歌手何耀珊夫婿、星國最富有教會之一「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涉嫌挪用教會公款資助何耀珊歌唱事業,二十一日與其他五名被告遭判決失信、濫用款項等罪名成立。左圖為何耀珊與康希二十一日抵達法院。(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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