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 國安局禁蒐電信個資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美國聯邦眾議院十三日壓倒性通過禁止國家安全局(NSA)大量蒐集民眾電信紀錄的「美國自由法案」(The USA Freedom Act),對隱私與公民權倡議者而言,可謂一大勝利。不過,由於參院共和黨人反對該法案,認為其限制了情報單位蒐集恐怖攻擊情報的能力,未來兩院攤牌恐無法避免。
「美國自由法案」以三百三十八票贊成、八十八票反對過關,修正二○○一年九一一事件後所通過、六月一日期滿的「愛國者法」第二一五章爭議章節。「美國自由法案」明確禁止國安局蒐集一般民眾的電信資訊,包含電話號碼、打電話的時間與長短等,也不准搜羅電子郵件與網址等電子資訊;這些資料將由電信公司保存,若情報單位需蒐集特定個人或組織的資料,需先經過外國情報監視法院(FISA)批准,且須一 一取得許可。
「美國自由法案」將送交參議院表決,兩院攤牌在所難免。支持眾院這項法案的一個跨黨派組織,將面臨參院多數黨領袖麥康諾與一群人數雖少但勢力龐大的鷹派反對。麥康諾認為,眾院通過的法案「不會讓我們安全,也無法捍衛我們的隱私」。
華爾街日報指出,由於參眾兩院在此議題上對立,最可能的妥協之道就是延長愛國者法第二一五章的授權期限。但麥康諾顯然無法在參院取得足夠支持,直接通過再授權。聯邦上訴巡迴法院上週裁決,「愛國者法」第二一五章僅允許美國聯邦調查局調閱資料,以防範恐怖主義,並未授權大量取得民眾通訊紀錄,以及儲存民眾電子活動紀錄,因此宣告該計畫非法。
國安局在九一一事件後,展開蒐集國民通訊紀錄的秘密計畫,二○○六年後,此項行動由外國情報監視法庭監督,前總統布希與歐巴馬總統政府都持續更新。二○一三年,國安局包商前雇員史諾頓揭發國安局大規模監督國民,相關辯論更加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