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開第二槍 禁川普2024總統初選
〔編譯林家宇/綜合報導〕美國緬因州民主黨籍州務卿貝勞斯(Shenna Bellows)廿八日宣布,依「禁止涉及『作亂或反叛』者出任公職」的憲法條文規定,禁止前總統川普參加該州二○二四總統初選。此為選務官員單方面撤銷川普參選資格首例,也是全美第二個阻擋川普競選的地區。
貝勞斯在卅四頁的裁決文件上寫道,自己並非隨意做出阻止川普參選的決定,「我知道,沒有一位州務卿曾依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剝奪總統候選人的參選資格。然而,我也曉得,沒有一位總統候選人曾涉入作亂或反叛」、「美國憲法不容許針對我國政府根基的攻擊。緬因州法律要求我負起責任行事」。
對此,川普陣營發言人立刻抨擊貝勞斯的裁決,揚言將向緬因州法院上訴,「此時此刻,我們正在見證試圖竊取選舉和剝奪美國選民權利的行徑」。
科羅拉多最高法院十九日同樣依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以四比三裁定剝奪川普的參選資格;密西根州最高法院則在廿七日駁回聲請禁止川普參加該州初選的上訴。
律師團5大主張捍衛參選資格
美聯社指出,川普律師團準備好五大主張捍衛參選資格,分別為:一、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並無講明是否適用於總統;二、即便適用於總統,這也應是由選民決定的政治問題,而非未經選舉的法官;三、若法官有意介入,那就是在未經犯罪審理的情況下,侵害川普的公平合法程序;四、二○二一年一月六日的事件非反叛,而是暴動;五、即便該事件為反叛,川普也無介入。
美聯社指出,科羅拉多和緬因的裁定都是史無前例,但也都處於暫緩執行狀態,川普的命運仍取決於聯邦最高法院手中。緬因州的裁決主要是加大對最高法院的壓力,讓他們清楚表態「川普是否在國會暴動後仍能競選總統」。
雖然緬因州僅有四張選舉人票,但也是美國唯二非贏者全拿的地區。川普二○二○年就在該州贏下一張選舉人票,對激烈的選戰可能帶來舉足輕重的變化。對正、反陣營來說,唯一的共識就是期盼最高法院加速程序,以便在明年三月五日的「超級星期二」,科羅拉多州和緬因州等十六個州舉行共和黨總統初選前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