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 法新社告X討新聞刊登費
由於原名為「推特」的社群媒體X拒絕針對新聞報導內容商討潛在費用分配,法新社二日對X提出告訴。(法新社檔案照)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法新社二日在法國對社群平台X(前推特,Twitter)提告侵犯版權,為新聞媒體在全球各地向社群巨擘索討分享新聞內容費用的法律戰的一環。X老闆、富豪馬斯克稱該官司「很奇怪」,不解為啥幫傳媒衝流量賺廣告費還要付錢給對方。
媒體集團長年堅稱其報導與影像為X、臉書與Google等平台帶來利益,意味新聞媒體也應從中獲得分潤;該主張因二○一九年的一項歐盟法律而更為理直氣壯,該法允許在著作「鄰接權」(neighbouring rights)制度下分享內容可收取費用,Google與臉書最後同意付費給部分法國媒體機構。
指控X拒參與鄰接權討論
而今法新社指控,X明確拒絕參與有關「鄰接權」的討論。法新社透過聲明指出,該社已向一名巴黎法官提出訴訟以強制X交出數據,好讓法新社估算公平的賠償數字;法新社還說,身為採行媒體鄰接權的主要倡導者,堅守此念矢志不渝,並將持續透過適當法律手段與相關各造交涉,以確保透過分享新聞內容所創造的利益能得以公平分配。
X尚未立即回應法新社的置評要求,但X老闆馬斯克三日在X上發文稱該官司「很奇怪」,因為X分享新聞內容幫新聞媒體的網站創造流量,竟還被要求為此付錢給新聞媒體;可是當這些新聞媒體在他們自己的網站上賺廣告費時,X卻分不到半毛錢。
媒體機構雖曾在法國打贏幾場「鄰接權」官司,但在其他地區則面臨科技巨擘強力反彈。例如,臉書與Instagram母公司Meta本週因分享內容分潤官司而禁止加拿大用戶查看新聞機構的貼文,Google也揚言跟進;此外,Meta與Google也曾反對澳洲類似規定。Meta與Google是線上廣告兩大霸主,被控藉由免費使用傳統新聞機構內容抽乾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