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分手費 英最多願付1.45兆
脫歐派要角的英國外交大臣強森因此批評歐盟要價太高,「有如勒索」,聲稱若歐盟以為英國將勉為其難地掏出錢來,可能會「被拒絕」。(美聯社資料照)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英國「週日電訊報(Sunday Telegraph)」六日報導,三名知悉英國脫離歐盟談判策略的消息人士透露,倫敦為打破目前與歐盟在脫歐談判上的僵局,最多願意付四百億歐元(約一.四五兆台幣)的所謂「分手費(divorce bill)」,但前提是歐盟必須同意與英國就未來英、歐新關係協議的確切性質達成共識,尤其是雙方在貿易上的安排。
這三名英國政府高層人士指出,此一提議代表倫敦首度對分手費明確開價,也是打破目前談判僵局的唯一方法,同時澄清此前有報導指稱英國首相梅伊將同意支付五百億歐元(約一.八二兆台幣)的傳聞,強調五百億歐元這個數字「太高」。
其中一名「白廳(Whitehall,即英國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歐盟的立場是六百億歐元(約二.一八兆台幣),但布魯塞爾真正的底線其實是五百億歐元,英方的底線較接近三百億歐元(約一.○九兆台幣),但實際上會落在四百億歐元,即便英國民眾與政治人物對此尚無共識。另一名白廳人士則說,英方的開價是「三百億到四百億歐元」。
報導還引述英國官員指稱,在二○一九年三月英國脫歐後,倫敦每年願意支付百億歐元(約三六三二億台幣)做為「頭期款」,前後共三年,待與歐盟進行細部貿易談判時,再結清餘款,交換英國續留歐盟單一市場。不過,英國脫歐事務大臣戴維斯(David Davis)七月廿日僅表示,英國將信守對歐盟義務,不願證實脫歐究竟要付多少款項。
在坐上談判桌前,歐盟已向英國提出要求支付約六百億歐元的最後通牒,企圖在解決英國積欠歐盟債務議題上取得重要進展。
脫歐派要角的英國外交大臣強森因此批評歐盟要價太高,「有如勒索」,聲稱若歐盟以為英國將勉為其難地掏出錢來,可能會「被拒絕」。
英國與歐盟七月份進行第二輪談判期間,在雙方有待協商的四十四項議題中,仍有半數未能達成共識。
歐盟談判代表巴尼耶(Michel Barnier)表示,彼此對英國的「脫歐帳單」和旅居英國的歐盟公民權利,均有「根本上」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