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厭食症 法禁用激瘦模特兒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時尚王國法國禁止瘦得不健康的模特兒走秀的法律,終於在六日生效。新法強制所有在法國工作的模特兒都必須先提出醫師證明,證明其整體身體健康,尤其是身體質量指數(BMI);此外,十月起媒體
依法也必須標示經過修圖的模特兒影像。衛生部說,此舉旨在保護年輕婦女不受不切實際、幾乎不可能達到的美貌理想影響,防範厭食症。
這項法律的草案原本要求模特兒的BMI至少要達十八,遭法國模特兒經紀公司群起抗議後,修改為由醫師評估包含BMI在內的整體身體健康狀況後決定是否瘦得太不健康,並於二○一五年十二月獲得國會通過。若雇主違反此法,將面臨最高七萬五千歐元(約兩百四十八萬台幣)罰款,以及最高六個月徒刑。
法國社會事務暨衛生部長圖蘭(Marisol Touraine)五日表示,他們的用意是要藉由阻止宣傳幾乎不可能達到的美貌理想,防範厭食症,「讓年輕人接觸被視為標準且不符合現實狀況的身體影像,造成自卑、不良自我評價之感,可能衝擊與健康有關的行為」。
法國並非第一個以法律限制僱用過瘦模特兒走秀的國家,西班牙於二○○六年率先立法實施,之後義大利和以色列陸續跟進。不過,由於巴黎在時尚產業的領導地位,這項措施可能對全球帶來象徵性的衝擊。
新法中也規定,十月一日起凡雜誌、廣告、型錄、網站等媒體刊登經數位修圖的模特兒影像時,一律都須註明是修圖照片。違反者將罰款三萬七千五百歐元(約一百二十四萬台幣),或者最高該廣告經費的三十%。
法國約三萬到四萬人受厭食症之苦,其中九成為婦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指南,成人BMI正常值在十八.五到二十四.九九之間,低於十八.五即被認為是體重過輕,低於十八為營養不良,低於十七為嚴重營養不良。時尚模特兒平均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體重五十公斤,BMI為十六。法國婦女BMI平均值為二十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