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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擬修法 預謀犯罪可判刑

(彭博檔案照)

(彭博檔案照)

2017/03/22 06:00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本內閣會議廿一日通過共謀罪構成要件的「有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草案,預定四月送交國會審查。倘若修正案闖關成功,未來包括恐怖攻擊、殺人、洗錢、毒品走私等二七七種有組織重大犯罪,在策劃、準備階段即可加以處罰。但日本律師團體質疑,修正案牴觸刑法「罪刑法定原則」,在野黨也表態反對,預料國會審查時將有一波激烈攻防。

日本國會在二○○三年批准政府締結「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公約要求締約國將「共謀重大犯罪」等視為犯罪。目前全球已有一八七個國家或地區締約生效,日本政府在修改相關國內法令時新設「共謀罪」,但從二○○○年起相關法案三度送交國會審查,均因反對聲浪過大而失敗。

為了加強二○二○年主辦東京奧運和帕運會的反恐措施,並爭取早日簽訂「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日本政府再度提出修正案,希望能在本會期通過審查。日本媒體報導,共謀罪適用對象為恐怖組織、黑道幫派、毒品走私集團等「有組織犯罪集團」;兩人及以上策劃犯罪,其中至少一人實施籌備資金或勘查地點等「準備行為」時,所有同意犯罪計畫者都將受到處罰。

日本政府最初擬將六七六種有組織重大犯罪列為適用對象,但因公明黨反對,範圍縮小至二七七種,包括一一○項執行恐怖攻擊相關者、廿九項毒品走私販賣相關者、廿八項人身販賣偷渡相關者、一○一項詐欺洗錢相關者,以及九項妨礙司法相關者。

律師憂顛覆刑法基本原則

日本律師聯合會認為,策劃階段就受到處罰的犯罪,將顛覆刑法體系的基本原則,可能出現犯罪未遂免受處罰、計畫階段即遭處罰的犯罪,對新法表示反對。律師團體也擔心新法遭濫用,成為政府打擊公民團體和工會的法源。對此,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這項法案僅適用於準備發動恐怖攻擊的組織及其他組織犯罪團體,不會鎖定公民團體或工會的「合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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