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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10年 美流浪婦要回救助金

(美聯社)

(美聯社)

2016/08/25 06:00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多年來,有著一頭白髮、總是一臉嚴肅表情的流浪婦人維特(Wanda Witter)以華府街頭為家,身旁手推車堆著三個大手提箱,如果你問她,她會告訴你,裡頭裝的都是證明政府欠她十萬多美元的文件。她沒說錯。現年八十歲的維特努力了十年,終於在二十三日收到社會安全局支付給她的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美元。

二十三日上午,當銀行行員把螢幕轉向維特,給她看社會安全局匯款已經入帳的畫面,一直不苟言笑的維特,終於露出笑容,開心地和行員擊掌。

維特說,「他們一直認為我瘋了,要我丟掉這些手提箱」,「我知道,當我成了無家可歸的人,我一舉一動都得非常小心,我告訴我自己:『別做蠢事』,因為他們會認為我有精神問題。」

有四個女兒的維特原本在紐約州康寧市有份機械師的工作,失業多年後於一九九九年搬到哥倫比亞特區找工作,但是,即使她有法律助理資格,卻仍一直找不到新工作,以至於最後流落街頭。二○○六年她決定領取社會安全救助金,然而,每月領到的金額差異很大,從九百到三百美元不等。維特堅信,社會安全局開給她的支票金額錯了,並未兌現,並多次尋求協助。「如果我就這樣兌現,誰會相信我支票開錯了?」她說。

維特出於自尊,一直沒有告訴女兒她的狀況;當她女兒終於發現媽媽在華府成了遊民,開車到華府要接她回家,維特卻告訴女兒,她要待在那裡,直到討回她的錢。女兒只好妥協,給她一支手機,要她保持聯絡。

就這樣,維特在華府市區餐風宿露了十六年,晚上就在第十三街和西北G街街口一排椅子下的水泥地鋪上睡袋睡覺。這段期間,她打社會安全局免付費電話、寫信申訴,也向數個街友服務單位解釋,她能證明社會安全局真的欠她錢。但是一直沒有人認真聽她說,她說,「他們一直把我送到心理諮商師那裡。我沒瘋,我沒有精神病。」

二○一五年,終於有人願意好好聽她的訴求。五十六歲社工透納沒把維特當瘋子,反而耐心翻閱她的文件,驗證她的說法,透納驚訝地說,「她一直都是對的,他們確實欠她那些錢」。去年五月,透納帶著維特去老人法律諮詢中心,處理此案的律師皮耶德拉也認為維特所言不假。

今年六月,社會安全局終於承認維特的案子,開給她一張九百九十九美元支票,這是當場可開出的支票金額上限。上週,維特收到第一張全額付款支票:一千四百六十四美元。二十三日,社會局將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美元匯入她的銀行戶頭。

在透納協助下,維特在國會山莊租了一棟公寓套房,月租五百美元,並已於十六日帶著她的手推車搬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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