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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詐涉賭460億!中國處決緬北「明氏家族」11人

    2026/01/29 12: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中國法院審理緬北明氏家族電信詐騙集團,11人判死刑,根據中共官媒新華社今天報導,經最高人民法院定讞,11人已執行死刑。(擷取自央視新聞)

    中國法院審理緬北明氏家族電信詐騙集團,11人判死刑,根據中共官媒新華社今天報導,經最高人民法院定讞,11人已執行死刑。(擷取自央視新聞)

    中國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9月29日,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緬北四大家族之一、明氏家族電信詐騙集團11人死刑。中共官媒《新華社》今天(29日)報導,上述11名罪犯已被執行死刑。

    據新華社報導,一審宣判後,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自2015年以來,以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的明氏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等犯罪,涉詐、涉賭資金人民幣100餘億元(約新台幣460餘億元)。明氏犯罪集團還夥同巫鴻明等人的電詐犯罪集團,故意殺害、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涉詐人員,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多人傷。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核准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根據新華社報導,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11名罪犯宣判並執行死刑,罪犯並在臨刑前會見了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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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緬北明氏家族電詐集團 11人遭中國法院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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