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曾以未聘律師為由拒絕到案 南韓偵查本部要他18日到案
南韓戒嚴合作偵查本部今指出,今日將向尹錫院辦公室發送要求書,要求尹錫悅18日到案。(法新社)
蔡百靈/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國會14日下午再次針對總統尹錫悅彈劾案進行投票表決,最終以以204票贊成、85票反對通過彈劾案,尹錫悅遭到停職。不過昨有消息指出,尹錫悅不配合調查,拒絕檢方傳喚。南韓戒嚴合作偵查本部今(16日)指出,今日將發送傳喚要求書給尹錫院辦公室,要求他18日到案說明。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戒嚴事件合作偵查本部由南韓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以及國防部調查本部所組建,合作偵查本部要求尹錫悅18日上午10點以「涉嫌發動內亂」、「濫用職權」的犯罪嫌疑人身分到案接受調查。
以公調處檢察官名義編輯的到案說明書中,指控尹錫悅為內亂主導者、濫用職權及妨礙權力行使。先前警察廳國家搜查本部將尹錫悅涉嫌內亂的案件移交到公調處,外界認為此舉是考慮到尹錫悅不斷拒絕到案時,可透過居留令強制其到案的方法,警方或許認為,透過目前正在合作的公調處提請拘留更加合適。
15日檢方特別搜查本部提到,在本月11月曾要求尹錫悅在當天上午10點接受傳喚,但尹錫悅以未完成律師聘任為由而拒絕到案,檢方計劃再次傳喚尹錫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