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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獲准保釋!嗆爆港警:沒事找事告、多此一舉

黃之鋒稍早獲准保釋,並將於30日再到東區法院出庭,他表示,事隔一年才被捕,警方根本是「沒事找事告」,可能要用這樣的方法讓涉案人士無法離開香港。(圖取自《立場新聞》直播)

黃之鋒稍早獲准保釋,並將於30日再到東區法院出庭,他表示,事隔一年才被捕,警方根本是「沒事找事告」,可能要用這樣的方法讓涉案人士無法離開香港。(圖取自《立場新聞》直播)

2020/09/24 18:1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24)日下午在各社群媒體PO文表示,今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遭拘捕。稍早他獲准保釋,並將於30日再到東區法院出庭,他表示,事隔一年才被捕,警方根本是「沒事找事告」,可能要用這樣的方法讓涉案人士無法離開香港。

黃之鋒今天中午到香港中區警署報到時反遭拘捕,警方指稱,黃之鋒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蒙面法》而遭到逮捕。稍早黃之鋒獲准保釋,走出警署進行公開談話。

港媒《立場新聞》報導,黃之鋒今(24)日下午在各社群媒體PO文表示,今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遭拘捕。稍早他獲准保釋,並證實指出,自己將於30日再到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出庭,他表示,事隔一年才被捕,警方根本是「沒事找事告(無嘢搵嘢來告)」,更有可能是要用此方式「限制涉案人士不得離境」。

黃之鋒表示,警方進行盤問時,提供多家媒體的新聞片段,卻沒拿自家錄影片段進行盤問,和他先前被控「包圍警總」一案時有所差別,讓他傻眼認為此次拘捕根本是「多此一舉」。

黃之鋒不忘呼籲民眾,不要放棄關注被扣押在中國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12名港人,認為自己從去年6月出獄面臨3起抗爭相關案件的起訴,相較起來微不足道。他強調,警方會選在此時進行控告,不排除是要製造「寒蟬效應」,來減低香港民眾的抗議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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