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者:北京以「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
張達明說,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顯示中國正式實踐「全面管治權」,以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昨(11日)通過議案,決議香港立法會所有現任議員續任,以解決立法會選舉延後1年所產生的空窗期問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北京當局從政治上解決問題,是「用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實踐全面管治權。
綜合港媒報導,張達明今(12日)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表示,中國人大的決議是從政治上解決香港問題,同時突顯香港已不再實行普通法,北京當局正式實踐「全面管治權」,以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
對於能否透過法律程序挑戰人大決議,張達明認為,由於《香港基本法》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因此可說是不容挑戰。而此決議是否影響《基本法》的莊嚴,張達明坦言,當年草擬《基本法》時很嚴謹,經過廣泛諮詢後由人大通過,但現今人大常委會沒有經過諮詢,僅經1天討論就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