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雷射筆嚴重威脅港警安全 16歲少年被判入更生中心
一名16歲的少年被港警搜出改裝雨傘、登山杖以及雷射筆而遭逮捕,事後被控「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5)日被判入更生中心,並無法在等候上訴期間進行保釋。(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9月21日香港人發起的「光復屯門公園」遊行中,一名16歲的少年被港警搜出改裝雨傘、登山杖以及雷射筆而遭逮捕,事後被控「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5)日被判入更生中心,並無法在等候上訴期間進行保釋。
綜合港媒報導,年僅16歲的香港少年在遊行中被港警搜出改裝雨傘、登山杖以及雷射筆,事後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官於裁決前修正指控罪名,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改為「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裁定該少年兩罪名成立。
該名少年被捕後就還押至今,他今天帶著平頭被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辯方律師趙嘉銘指出,少年已經被扣押超過兩個月,若判入更生中心會錯過本年度學期。但裁判官蘇惠德認為該少年表達訴求的方式必須合法,若任何人在示威、集會中持有攻擊性武器,將嚴重威脅前線執法人員安全、社會秩序,因此判處阻嚇性刑罰,希望更生中心的系統式訓練能幫助該少年改過自新。
辯方律師趙嘉銘表示在判刑過後,將就刑期內容進行上訴,並申請少年在等候上訴期間進行保釋,但裁判官蘇惠德隨即駁回,並再度強調被告少年應在合法且和平的情況下表達自己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