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國中生不堪霸凌自殺 施暴同學遭法官判賠千萬
日本一名國中生因不堪霸凌自殺,法官判霸凌者須賠償千萬。圖為示意圖。(路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一名國中生不堪同儕霸凌,選擇自殺,家長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如今認定,霸凌者的行為與死者死因有著因果關係,須賠償死者家屬3700萬日圓(約1028萬台幣)。
《朝日新聞》報導,2011年就讀滋賀縣大津市立國中2年級的13歲男學生,因在校屢遭同儕霸凌自殺,家屬向3名施暴學生求償3800萬日圓。地方法院近日做出判決,指死者曾遭2名同學毆、踹臉部和身體,還被用整罐止汗噴霧噴灑,以及遭膠帶封嘴、綑綁手腳等,認為2人將死者視為低等,其霸凌行為導致感到孤立,讓他認為自己沒有價值,進而萌生自殺念頭。
法官表示,這樣的心理狀態演變是可預料的,2名霸凌者的行為與死者自殺有著因果關係,最終判罰2人須合計賠償約3700萬日圓,另一名它班學生則被認定無法律責任。
日本教育部2018年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該年3月31日學期結束為止,全國各公私立學校的霸凌事件多達41萬4378件,創下2005年以來新高,小學生的暴力行為也有成長趨勢。其中474名被認為是嚴重霸凌,還有55名因嚴重霸凌,生命安全遭受危害。學期間共有250名學生自殺,有10名學生曾遭到霸凌。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