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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非法繁殖業 美國加州規定寵物店只能賣「流浪動物」

美國每年都有300多萬隻貓咪進到動物收容所。(歐新社)

美國每年都有300多萬隻貓咪進到動物收容所。(歐新社)

2019/01/03 20: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現在動保團體常呼籲大家「以領養代替購買」,避免助長非法繁殖場。美國加州最近更新增一條法條,未來州內寵物店的動物都必須來自收容所,不能販賣「養殖場」的動物。

綜合報導指出,美國加州從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AB 485法令」,法令限制州內所有寵物店販賣的貓咪、狗與兔子都必須來自動物收容所或非營利動物解救機構,如果商店販賣來自養殖場的寵物,將面臨500美金(約1.5萬新台幣)的罰金。

加州議員歐唐娜(Patrick O'Donnell)表示,新法令不只讓動物受惠,對納稅人而言也有好處,因為過去政府每年都要花2.5億美元(約77億新台幣)的費用在收容動物、安樂死上面。美國愛護動物協會(ASPCA)估計,美國每年都有650萬隻動物進到動物收容所,其中約有150萬隻動物會被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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