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被判入獄 黃之鋒、羅冠聰今獲保釋

香港佔中三子的黃之鋒(右)、羅冠聰(左),坐牢2個月之後,今日獲得保釋。(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佔中三子黃之鋒、羅冠聰與周永康,於2014年率領學生衝進公民廣場,在今年8月時被法院判處非法集結等罪,須坐牢6個月至8個月不等。黃之鋒與羅冠聰在入獄2個多月後,今日申請保釋獲准。
據《香港01》報導,黃之鋒與羅冠聰各需繳交5萬港元現金(約新台幣19萬元),以及5萬港元的人事擔保費。保釋後每星期都要到警署報到一次,並且住在登記的地址住所,保釋期間不能離開香港。而周永康雖然有提出上訴,但沒有申請保釋。
黃之鋒與羅冠聰在法院裁定保釋時聽審,兩人面帶笑容,不斷低聲對話。旁聽的支持者振臂疾呼「之鋒、冠聰,頂住啊!」黃、羅兩人聽到後,臉上露出微笑。
羅冠聰女友袁嘉蔚在庭外守候時,透露很多市民都支持他們,希望民眾繼續支持抗爭人士。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則說,黃之鋒等人在坐牢時寫下許多筆記,呈現出犯人遭受不人性的對待,他未來會將這些資料集結起來,交給懲教署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