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外媒調查肯亞案:詐騙案處理過程存在爭議

45名涉及肯亞詐騙案的台灣人,於近日接連傳出遭中國強行擄走,引發國際議論。圖為15名無罪的台灣人奮力抵禦肯亞警方的攻堅。(吳秉叡辦公室提供)

45名涉及肯亞詐騙案的台灣人,於近日接連傳出遭中國強行擄走,引發國際議論。圖為15名無罪的台灣人奮力抵禦肯亞警方的攻堅。(吳秉叡辦公室提供)

2016/04/14 20: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45名涉及肯亞詐騙案的台灣人,於近日接連傳出遭中國強行擄走,引發國際高度關注,《端傳媒》今日也發表一篇報導,內容除提及該報記者進入當地監獄後的採訪所得,也引述當地法官、辯護律師及嫌犯的說法指出,這樁詐騙案件在處理過程中,關於的爭議之處。

《端傳媒》14日發表的報導引述,涉入詐騙案的嫌犯除了來自中國、台灣,也包含了泰國的亞裔移民,據一名來自四川自貢的男子羅宋旭(音譯)指出,他們最初是看到一位名叫「發哥」的台灣人發出「招工廣告」,便到當地謀職,但從頭到尾與「發哥」只透過電話連繫,卻沒人知道「發哥」究竟是誰,2014年11月29日,當地警方在一場房屋火警中發現大量電子通訊設備,之後才循線在鄰近的一棟房屋查獲「16部無線電對講設備,13部IP電話、多部手機及接通高速網絡的手提電腦等通訊設備」,並先後逮捕77人。

《端傳媒》指出,當地媒體在報導時,雖提到有聲音指控這些華人從事網絡犯罪,但《端傳媒》記者查閱法庭判決書後卻發現,地方法官陳詞稱,控方在聘請網路犯罪專家調查涉案的電子通訊設備後,發現並無證據可證明,這些設備有被使用過。另外,地方法官也對長達近一頁紙的證物清單生疑,據地方法官的陳詞指出,他在證物照片中並未看到「證物中最重要的便攜式無線電台」。

為第一批嫌疑人辯護的律師伊辛塔(Steve Isinta)則指出,案件剛出來時,警方對外表示破獲了「一個指揮中心」,但伊辛塔對此表示,「當你看到證據的時候,你就會覺得拙劣」。伊辛塔還說,根據當地法律,被法庭釋放的人可以被重新拘留,但是他們應該在24小時之內被帶回法庭,而不是在被扣押3天後登上凌晨的飛機,被送到另一個國家。據報導指出,伊辛塔已決定向法庭提出具狀,控告肯亞內政部長、警察總監及總檢察長等人。伊辛塔強調,「肯亞的法律需要被尊重」。

在報導中也引述羅宋旭的說法指出,當時「沒有筆錄,什麼程序也沒有,就把我們關了,說我們意圖要犯罪,還說這個罪很嚴重,最高要判十五年」。

一名在當地專為教會團體服務的馬來西亞人「Wayne」,在案件持續的一年多來,常以教會名義關心監獄中的華人,據「Wayne」指出,事發後當地媒體一直將「77名中國人」作為標題描述案件,但上庭提供的證詞中,兩批嫌疑人並未承認相互認識,「Wayne」認為,「控方的證人一直把這兩個案子看做有某種潛在聯繫,但這種聯繫並未被實際證明」。報導提到,即使是針對第一批嫌疑人的官方無罪判決書,也沒有一個字提到台灣公民,而是將所有人都籠統稱為中國公民。

《端傳媒》14日報導:〈在肯尼亞現場,調查電話騙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端傳媒》報導提到,即使是針對第一批嫌疑人的官方無罪判決書,也沒有一個字提到台灣公民,而是將所有人都籠統稱為中國公民。圖為涉及肯亞詐騙案的台灣人遭遣至中國。(路透)

《端傳媒》報導提到,即使是針對第一批嫌疑人的官方無罪判決書,也沒有一個字提到台灣公民,而是將所有人都籠統稱為中國公民。圖為涉及肯亞詐騙案的台灣人遭遣至中國。(路透)

《端傳媒》記者查閱法庭判決書後發現,肯亞當地法官陳詞稱,控方在聘請網路犯罪專家調查涉案的電子通訊設備後,發現並無證據可證明,這些設備有被使用過。圖為涉及肯亞詐騙案的台灣人遭遣至中國。(美聯社)

《端傳媒》記者查閱法庭判決書後發現,肯亞當地法官陳詞稱,控方在聘請網路犯罪專家調查涉案的電子通訊設備後,發現並無證據可證明,這些設備有被使用過。圖為涉及肯亞詐騙案的台灣人遭遣至中國。(美聯社)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