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夫姓歧視婦女 聯合國要求日本修法
聯合國指日本民法中妻子冠夫姓的規定須修改。(歐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夫妻結婚後,按照日本民法規定,妻子必須從夫姓,不過聯合國7日舉行的反婦女歧視委員會上,指出該規定「強制女性冠夫姓」,要求日本應該修法。
日本《共同社》報導,聯合國反婦女歧視委員會7日的會議上,除了慰安婦的議題外,還舉出日本多項婦女歧視規定應修改,其中還點名妻子強制從夫姓。不過從夫性的的規定,在去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就曾做出判決,認定民法中禁止妻子別姓、須從夫姓是符合憲法,但聯合國仍認為日本這項規定有婦女歧視,應進行修法。
另外日本法律規定,離婚後的6個月內禁止再婚,也被聯合國認定有問題。該規定在去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也判定是超過100天的規定屬於違憲,日本內閣今日也提出修法,將離婚後再婚的禁止時間降低為100天,如果能提出離婚時未懷孕則可免去100天的限定。但聯合國認為應全面解除再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