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正式裁定 肥胖可視為殘疾
歐盟法院在本月17日正式裁定,肥胖的人將可以被視為殘疾人士,代表未來,肥胖人士在職場上,將會被納入歐盟法令中,反歧視法的保護對象。(照片擷自BBC)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現代不少人都有些肥胖毛病,但肥胖能算是殘疾嗎?歐盟法院在本月17日正式裁定,肥胖的人將可以被視為殘疾人士,代表未來,肥胖人士在職場上,將會被納入歐盟法令中,反歧視法的保護對象。
根據《BBC》報導,丹麥一名從事保母工作的男子柯爾托福特(Karsten Kaltoft),擁有高達160公斤的體重,聲稱雇主因為自己太胖而遭解雇,憤而告上法院控告雇主。
據悉,柯爾托福特已經擔任保母15年,4年前被解雇,而工作期間體重都一直是160公斤以上。不過雇主解釋,是因為客戶減少,公司進行裁員,因此才會解雇他。
丹麥法院對歐盟法院提出要求,裁定是否禁止歧視肥胖,或者是否將肥胖視為殘疾。歐盟法院在17日裁定,肥胖本身並不算殘疾,但若民眾因為肥胖,而造成行動上長期不便,則可以受到殘疾法的保障。
歐盟法院此項裁決將適用於所有的歐盟成員國,而現在柯爾托福特的案件也將交由丹麥法庭,判定他是否算為殘疾。